私募基金独立发行产品的现状如何

  2020-07-18   |   348人看过

私募基金独立发行产品的现状如何

一、私募基金多样化的发行途径

目前私-募基金的发行产品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包括信托公司、券商(期货公司)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专户通道、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以及有限合伙模式。以信托形式发行私-募产品一直是国内比较主流的模式,信托型私募主导市场多年以后,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管制逐渐放松,催生了一批通过券商资管、基金公司方式发行阳光私募产品。自此,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开始出现相互竞争的局面。除了以上形式,在国际上较为盛行的有限合伙模式也逐渐在国内出现。2014年私募备案登记制度推出,私募基金自主发行模式被广泛看好,发行方式的增加给私-募基金更多的选择,不同的发行方式各有优劣。

二、自主发行发展现状

在传统模式下,私募基金需要向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机构缴纳通道费用,高额的通道费用大大增加了私募基金的成本。此外,传统模式均会面临不同的投资限制,影响私募基金投资策略的自由发挥。在备案登记制度出台之前,也有私募公司通过发行有限合伙制自主发行基金产品,不仅可以节省一大笔通道费用,大幅降低私募基金的发行成本,而且没有发行通道以后,还简化了发行流程,因此自主发行的基金可以避免很多投资限制,增强了私募机构的自主地位。此外,自主发行的资质要求和投顾门槛更加宽松,给私募机构更多的发展机会。

三、自主发行面临的挑战

虽然自主发行方式具有节约成本、增强自主地位、减少投资限制、简化发行流程、降低门槛等多方面的优势,但自主发行私-募基金产品也会面临一些挑战:作为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对基金的整个运行过程负责,原本归为通道方的风控、合规和一些法律责任需要自己承担;脱离通道以后,私募机构从投资顾问转为基金管理人,原来由通道方提供的业务也需要自己完成。对于中小型私募而言,如果自行发行产品,原本由通道机构提供的服务均由自己承担,需要增加人员配置和基础投入,还会分散管理团队的精力。对于私募机构而言,投资管理能力是其核心竞争力,如果被附属业务分散精力,反而得不偿失;此外,一些刚起步小型私募机构需要借助通道机构的知名度、权威性、销售和运维能力来发展自己,对于自主发行还“有心无力”。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公募与私募的区别在于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听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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