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了父子关系还要给赡养费吗

  2020-07-18   |   157人看过

断绝了父子关系还要给赡养费吗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要依法给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免除对父母赡养义务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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