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利人死亡后,如何办理商标权的继承

  2020-07-18   |   62人看过

商标权利人死亡后,如何办理商标权的继承

作为自然人的商标注册人死亡,在法定期限内应由合法权利人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将因此移转给新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继承人需要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移转手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继承移转手续,也可以本人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

在我国商标实务中,商标继承手续可以参照商标转移手续,即继承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填写并寄送《注册商标移转申请书》和有关继承的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留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注册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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