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抢种抢建,还有什么方法能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2020-06-24   |   161人看过

除了抢种抢建,还有什么方法能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在现实中,农民抢种抢修但是却用错了方法。不同的农业类型不仅让土地收益大幅增长,而且面临征地拆迁时,补偿款比普通水田更高。具体哪一种农业类型会更有收益,这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和土地性质来决定。所以,抢种抢建不如提早做好规划,规划好农业的生产类型,一能创收,二也能在遭遇拆迁时提高补偿价格。

其次,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菜地、果地补偿,虽然价格容易受市场影响,但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蔬菜、水果的需求不断增加并稳定。加上蔬菜生产周期短,亩产值较大,经济效益高。因此,种植经济作物,作新型农民也为上佳选择。

还有一种为了提高农作物产出,现在有很多大棚种植的,或者也有一些农民朋友选择多花一些钱,用砖、土及木、钢筋等材料建起简易大棚来增温或者减少蔬菜的虫害,减少农药的使用。在响应了政府提倡的发展绿色农业的同时,也为自己创收不少。且这样的农业模式在遇到征收时,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但大棚种植前期投入很大,如果不是有非常好的市场前景和适应当地的地区发展,不建议为了多获征收拆迁补偿而搞大棚农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土地管理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解答的全部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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