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遭家暴应怎样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0-07-18   |   65人看过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标志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是弘扬家庭美德,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尊重人权的良法。也正因为有了该法的实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

【咨询】

律师,我是一个您的朋友胡某某的朋友肖-倩,经胡某某介绍来找您的,今天冒昧向您咨询有关遭遇家暴,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和老公结婚3年了,因为他的脾气暴躁,经常因为家庭的琐碎小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3年的婚姻让我饱受煎熬,多次打得我鼻青脸肿,无法动弹,现在正准备起诉离婚,但又怕他对我进行殴打。今天在上班时,同事们都说现在我们国家出台了一部法律,是专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所以斗胆向您请教,请您能给予解答,本人将万分感激!

【解答】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不完全是为了离婚而申请的了,而是独立的司法程序了,即使不想提出离婚,也可以在认定为家暴后,要求法院给予保护。何谓家庭暴力?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军解析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的行为。当您遭遇这样的情况时,是可以请求保护的。那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许*军说,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4条的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同时具备: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等三种条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有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保护令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可以申请延长、变更或者撤销。

综上,本案肖女士可以向你自己或者被申请人的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站也可以代为申请。(文/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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