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020-06-25   |   79人看过

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属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范畴,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之间及其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

(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4)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备案。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土地流转的类型

流转类型多样,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

一以流转主体为标准,可分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流转和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其中以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0%。

二以流转对象为标准,可为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动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三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中以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96%。

三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可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其中以转包为主,约占总流转面积的70%以上。

转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经商农户,将土地转包给亲友或本村其他农户居多。此外,还有农户将土地转包给种植、养殖大户以及集体向农户反租转包等形式。四以流转是否签订协议为标准,可分为协议流转和无协议流转。

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要依法进行转让。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和规范双方之间及其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听律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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