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指的是什么意思

  2020-07-17   |   159人看过

可撤销婚姻的解释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可撤销婚姻是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真实意思,因受他方或第三方胁迫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结合的违法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案例:家住江西的李)在广州被人贩子拐卖给陆丰市一山区农民赵某为妻,在赵某的强迫下,两人于1997年5月去民政部门登记结了婚,李X原不想留在当地,后来觉得赵某对她好,又舍不得丢下孩子,想来想去,也就不走了,这样,至98年6月时,李X就不能以受胁迫结婚为由申请撤销该婚姻。

婚姻是每一对陷入恋爱准备成家的人都会步入的,都会经历的,也受到国家的保护,但是有些婚姻可以进行撤销,撤销的婚姻也有一定的规定,需要到相关的机构进行申请,如果你遇到相关婚姻问题无法解决,欢迎到律聊网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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