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2020-07-16   |   103人看过

一、担保合同书纠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罗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男,回族,54岁,住址:XX县XX镇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黄xx律师

被告:马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男,回族,45岁,住址:XX县XX镇XX村,联系电话:XXXXXXXX.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返还借款490000元;

2、判令原告对拍卖、变卖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循集开(99)字第005号证)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8年5月15日,原告与被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借款协议,约定被告从原告处借款49万元,归还期限为两年,即到2010年5月15日被告必须归还借款,并约定了以被告合法拥用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循集开(99)字第005号证)为债务设定了抵押。现已经到了还款期限,可是被告至今没有还款给原告,并且将设定已经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他人经营使用,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侵害原告对抵押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找被协商交涉,但被告置之不理。

综上,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及《担保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今特具诉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二0**年**月**日

二、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什么

保证合同的范围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则按《担保法》21条处理,即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方式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保证合同的订立形式

1、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明确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2、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字盖章,这也是实践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

3、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栏内表明担保意思,并签字盖章;

4、保证人向债权人递交保证书。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保证合同首先应当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

2、应当明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及保证期间。

3、保证的方式也是必备内容。

4、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

为别人进行担保时,担保人一定要注意担保合同的条款,明确自己的责任,还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作一个评估。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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