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前履行是否成立生效

  2020-07-06   |   391人看过

一、合同提前履行是否成立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提前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先履行抗辩权

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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