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交易的四种方式

  2021-05-14   |   294人看过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交易的四种方式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我国土地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能够上市交易的只有两种: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另一个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城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乡村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使用权,还是经营权,都不是所有权!

原始取得方式有4种出让(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划拨。

1、出让

(1)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2)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除外。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

(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高年限:居住用地为七十年,而工业用地则为五十年,如果是、科技或者体育等的用地为五十年,若是商业或者旅游、娱乐等的用地则四十年,而其他综合的用地为五十年。

2、租赁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主要是针对历史形成的在用土地,又不属于划拨用地的,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

3、作价出资入股

国有企业改制时,把一定时间段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作为国家的出资数额换算成国家的股权,主要是原有国企改制。

4、划拨

(1)以划拨的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除了有法律或者的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对于使用期限是没有限制的。但因使用者的某些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并依法出让。

(2)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转让、出租或者抵押,但如果符合条件是允许的。擅自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将没收非法的收入,并据其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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