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共同财产分割房产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
什么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1)婚后共同买房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2)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不同的是,这种共有在离婚时需要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主要还是看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来确定不动产性质,再结合实际进行分割。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共同财产分割房产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