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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赔偿责任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都应该赔偿哪些费用呢?
(1)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检验费、治疗费
医疗费是受害人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医药费是治疗所需的药品的费用。
挂号费,具体而言是到医院就诊的凭证,如果有原件最好,也可以出示复印件,电子图片等。
检验费是由于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所导致的受害人必须诊断和治疗伤情所支出的费用。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
这些费用侵权行为人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必须根据就诊机构的就诊证明,医师开的证明等等,如果有证据显示受害人的诊断、检查、治疗不是必须的,侵权行为人可以免除赔偿。一般来说,未经诊疗单位的允许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侵权行为人是不会赔偿的,但是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2)误工费
误工费一般而言是根据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认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情况和医院有多少护理人数来确定。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包括近亲属和雇佣的人员包括近亲属和雇佣的人员,因在医院治疗或者是转去其他医院院治疗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
住宿费指的是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包括近亲属和雇佣的人员从非本地到本市处理相应的侵权行为,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通常而言会按照在国家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补助费。从而按照前述的标准来以确定,包括出差费和伙食补助。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为辅助治疗或这是使为了让自己的身体尽快治愈和康复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需要有相关营养费支出凭证等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一般而言是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另外,不只要赔偿人身损害的费用,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也要进行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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