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2021-02-26   |   14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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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没有人员伤亡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因为逃逸了,一般要承担事故中的全部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一次扣除驾驶证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同时,还要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严重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保险公司也会在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肇事逃逸后减轻处罚的几种情形:

(1)事故逃逸后通常都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果有监控或行车记录仪等视频证据自己不用付全部责任,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诉,可将减轻一些民事赔就会偿少些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事故逃逸后,没有导致事故现场不可认定事故责任,可以看得出事故责任的大小,就不会判你全部责任,但逃逸肯定是要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的。

(3)逃逸后又去自首的,事故后如果肇事者积极认错主动去自首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处罚。

因此,建议广大司机朋友们,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勇敢地承担责任,切不可做“懦夫”逃跑,是永远也不可能逃出法律之外。


涉及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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