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得不到相应的报酬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2021-02-25   |   12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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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打工的农民工,一般情况下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保障。工资也很难追讨。

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讨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自己与欠薪一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1、与欠薪一方之间是劳务关系。

如果是劳务关系的话,建议在收集好与欠薪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以及其拖欠劳务报酬数额的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薪方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2、与欠薪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存在劳动关系的,建议在收集好入职登记、考勤记录、已经支付的工资的流水凭据、与工作内容有关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拖欠工资相关证明以及工作牌(证、服)等能够证明与欠薪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后,先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欠薪方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欠薪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欠薪方未按裁决或者判决的内容履行支付报酬义务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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