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发现债权人私自转移财产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如何处理?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转移行为。
有下列情形的债务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3、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可否要求其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凡是未成年人的合法债务都由法定监护人承担。但是,一般都到转移财产这一步的,一般都是成年人。
凡是成年人以自己名义借取的债务,都由自己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给父母或者债务人死亡,遗产由其父母继承。即便是为家庭生产生活所借的款,只要是以自己的名义,父母都没有义务代为偿还。
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纠纷,债务人的父母是没有还款义务的。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听律法律解读:发现债权人私自转移财产怎么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