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托朋友在海外代购买到假货怎么维权?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导读:有粉丝在听律小程序上咨询我拖在海外的朋友帮我买点东西,收到之后竟是假货,请问该如何维权?
进行海外代购是不少年轻人的选择,主要原因是觉得国外的商品质量好、价格可能要便宜一些。但进行网上海外代购也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一不小心就买到假货,那通过微信海外代购买到的东西是假货,应怎样维权呢?
代购一般常用的有三种途径:
1、官方代购平台
2、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私人代购
3、非电子商务平台的私人代购
非电子商务平台的私人代购
这种代购主要利用网络通讯工具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没有固定的网络店铺,走的是“熟人”交易的路子,交易方式灵活,对圈子和粉丝依靠较强,常见的如微商、或者朋友帮忙代购。也就是上述粉丝咨询的这种情况。
这种代购方式,个人注册账号,无须实体店、无需营业执照,也无需信用担保就可运作,并且也没有三方交易平台等监管和约束机制。这种极低的交易门槛就意味着,一旦出现问题,购买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加上网络的虚拟性不一定要求实名,出现问题甚至可能找不到人,风险相较其他两种方式最大。
由于微信朋友圈、私人网页、论坛等只是通信工具,不是电子商务平台,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代购出现问题很难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建议远离这种代购。
官方代购平台
这些主要是指一些专业综合性电子商务网站代购平台或“银行支持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式代购网站,比如海淘网,网易考拉等。这种方式的代购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务网站的信用、产品质量、投诉退货等环节。
直接购买海淘商品适用的是《买卖合同法》,官方平台是合同当事人,对产品质量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代购通常是两类,一类是直接购买商品,买到假货直接找商家退换。另一种是提供商品信息,代购者按消费者指示代为购买,代购者收取跑腿费。消费者与代购者是行纪合同。商品出了问题,应由出卖商品者负责,代购者不承担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中的私人代购
也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这种一般是在专门购物网络平台建立网上虚拟店铺,在店铺中陈设代购商品,通过预订、现货买卖等方式实现代购,例如淘宝店。这种方式代购受制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买卖交易规则,主要风险是因信息不对称被赚取过多差价、出现假冒伪劣货物,因渠道问题造成的拖延或断货等不确定性,以及因退换货造成的不便。
代购方式引入了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监管和约束机制,代购出现问题能够得到较为满意的处理。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出台后,对电子商务各方的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网上买到假货的处理方法:
1、如果你在签收的时候就看出来是假货,建议大家直接拒收商品就可以了。
一旦签收之后退款不如直接拒签省事。收到货后如发现是假货,先跟卖家协商退款。
2、如果卖家不同意退款,我们就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关假货的证据。
拍照也好请有关部门鉴定也好,只要能证明物品是假货就可以了。证据足够有说服力的话是会准许退款的,你按照地址把货物发回去,收到退款后不要这么轻易就算了,我们可以点击申请售后来索取你退货的邮费。如果卖家有假一赔三的特色服务,我们还可以要求卖家进行三倍赔偿。
同时,我们还可以在电商交易平台上举报卖家的假货商品。
3、如果在网上买到假货,卖家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交易平台作为第三方,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明知店铺的欺诈行为而无作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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