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借条却弄丢了!

  2020-11-30   |   15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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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粉丝在听律小程序上咨询借给别人钱之后发现借条丢了,现在对方不肯还钱,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 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 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 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欠款不还起诉有用吗,怎么起诉?


欠钱不还,起诉是最公平公正维护权益的途径。

1、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最好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有借条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

2、如果胜诉之后,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4、作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拉入黑名单,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借条丢了怎么起诉?

 想要起诉却发现借条丢了,该怎么办呢?还能起诉吗?要怎么起诉?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债权人即使没有借条也可以起诉。

债权人为了实现主张债权的诉讼目的,在债务人当初并未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或借条的情形下,应当搜集到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后,再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对于债权人没有借条的情况,虽然债务人并未向债权人出具借条或欠条,但是债务人亲口承认债务,包括数额、币种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的录音也属于能够证明债权的合法有效证据之一。此外,银行转款记录、知情者认证或书证等证据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在债权人虽没有借条或欠条,但是掌握到了足够的辅助证据,且各个证据要素之间相互印证,共同指向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会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或支付令申请。

对于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只要提供的证据足够的证明己方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即使没有借条也是可以把钱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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