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赔偿吗?

  2020-10-16   |   14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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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驾事故中,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醉驾事故中,商业保险是不会赔付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饮酒驾驶都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三、酒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认同公安交警部门的血检报告和认定来区分酒后和醉酒的。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 19522-2004),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车在交强险的条款中未列明在责任免除范围中,故在交强险中是可以赔付的,赔付额度是按照交强险限额赔付(三责车物损2000元,三责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应该拒赔。但是交强险同时还规定,由于醉酒驾驶而造成受害人受伤需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垫付。对垫付的部分可以依法进行追偿,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另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规定,即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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