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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这条是关于职工工伤治疗期间待遇的规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待遇的期限。为遏制小伤大养、休工无限期等现象,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当根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时间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给,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这里所称的原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或未被确诊患职业病前,原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按照出勤对待而发给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也就是说,停工留薪期满时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按照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待遇。如该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条例所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鉴定机构(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工伤认定书》;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满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因此,做了工伤认定之后,工伤期间的工资都得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给发。但是,除了基本的工资之外,有些人担心不能正常提供劳动,公司给的奖金福利也不能拿。实际上,工伤期间提供的福利待遇得照发。按明确的规定,职工在工伤期间,公司给的福利待遇不能减少,所以奖金还得照给。
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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