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通过申请的专利算侵权吗

  2020-07-19   |   204人看过

一、使用未通过申请的专利算侵权吗

不一定,要看是否符合侵权标准。

1、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专利权有地域性和时效性

地域性:一般应当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时效性: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

注意: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构成专利侵权。

2、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注意: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

过失: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注意: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4、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申请的专利是否属于侵权行为要看侵权的范围是怎样的,如果是侵权行为那么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以上这些律聊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聊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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