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价格是如何确定基本因素是什么

  2020-07-19   |   105人看过

我国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经历了行政定价向市场化定价演变的过程。最初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随后又改为固定市盈率和控制市盈率的方式,2005年1月1日开始试行询价制度。询价制度本质上属于累积订单的股票定价方式。询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初步询价,征询发行价格区间;第二阶段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内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征询发行价格,最终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从各国和地区股票发行市场的经验看,股票发行定价最常用的方式有累积订单方式、固定价格方式以及累积订单和固定价格相结合的方式。累积订单方式是美国证券市场经常采用的方式。其一般做法是,承销团先与发行人商定一个定价区间,再通过市场促销征集在各个价位上的需求量。在分析需求数量后,由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固定价格方式是英国、日本、中国香港等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方式。基本做法是承销商与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的价格,然后根据此价格进行公开发售。累积订单和固定价格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适用于国际筹资,一般是在进行国际推荐的同时,在主要发行地进行公开募集,投资者的认购价格为推荐价格区间的上限,待国际推荐结束、最终价格确定之后,再将多余的认购款退还给投资者。招标竞价方式在日本、法国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广泛使用。其基本做法是通过投资者之间的公开竞价并按照投资者竞价高低分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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