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历程、目标与建议

  2020-07-19   |   117人看过

在亚洲经济危机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曾经以政府入市的方式击退国际炒家的干预,这说明政府的监管能很好的稳定证券市场。虽然有学者曾经提出证券市场的失灵,不能归因于政府的监管不到位,但是不能否认,欺诈上市、操纵股市、虚报利润等违规现象通过有效的监管是能够避免的。尤其是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而言,其发展不成熟,监管上存在缺陷比较多,例如监管方式、监管的适度性、监管机构定位、与角色扮演等。这些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必须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上的改革与创新。

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历程

在1992年以前,证券市场发展及其不成熟,主要市场集中在部分沿海区域,由深圳以及上海两地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证券市场。由于1992年深圳的证券市场发生了“8.10风波”(即上百万的投资者抢购新股抽签表),暴露证券市场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认识到了监管的重要性,成立了证监会作为专门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国务院赋予其它一些部门监管证券监管的职权,形成共同监管的局面。1997年后,逐步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证券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要适时完善监管结构,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妥善运行。

二、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改革的目标

1.实现证券市场有效透明。所谓的有效透明,就是要实现证券市场的公开化。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的证券法都十分的强调透明、公开化。首先,要通过监管机构监管保证证券公司的证券发行和交易都必须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重要信息,避免出现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重大误导和遗漏等违规乱纪的现象,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且有效地了解证券投资的信息。其次,要通过监管实现公司信息的透明化。保证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营业绩必须准确的予以公开。虽然企业公开信息和相关资讯,会使企业的竞争者处于优势,但是投资者作为证券发行人的债权人是有权利了解证券发现者的相关信息的。

2.公正的维护投资者的权益。首先,监管机构要维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会因不合法的事件而发生损失。其次,正如学者徐-明所说,公正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针对证券管理层而言的,它要求证券管理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必须公正,禁止欺诈、操纵上市以及内幕交易等一切证券违法行为”。

3.实现公平交易。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首先,目前部分投资者拥有优先的交易机会,也存在一些违规的条款限制有些投资者进入证券市场,通过证券监管的完善要实现各类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同等机会。其次,现阶段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权利并不是均等的,通过监管实现信息平等、均等的提供到投资者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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