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没有付清收购企业是否拥有全部产权

  2020-07-19   |   48人看过

问:如果我收购企业只付了70%的资金,我是不是拥有100%的产权

答: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要假设您所签定的收购合同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

收购企业的交易双方是您和出让企业的转让方,您的收购资金也是支付给转让方的,而拥有企业的产权是您收购行为的法律后果,收购行为成立于双方签署合同时,那么究竟是在收购合同订立时您就获得企业100%的产权行使股东权利、还是在支付转让方资金达到一定量时才获得企业100%的产权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是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才获得企业100%的产权行使股东权利,这完全是由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自由约定,并没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详的,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转让人、受让人以及企业之间因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根据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认定股东资格。企业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人实际已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的,应认定受让人具有股东资格,并责令企业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如果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方发生转移的,未办理完毕工商和(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手续前,仍应认定转让人为企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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