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无因管理吗

  2020-07-19   |   78人看过

见义勇为是无因管理吗

一般情况下,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两者的含义大体相似,不过不能把见义勇为简单地归为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毕竟是两个概念,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与区别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见义勇为的行为都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无因管理行为都认为是见义勇为行为。

虽然无因管理可以包含见义勇为,但是将见义勇为仅仅等同于无因管理是不妥当的。见义勇为作为无因管理中的一个特殊情形,特殊在“勇”上,即情况的急迫性和相当的危险性。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1、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不能发生债的关系的事项,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项,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项等。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因此在下列情况下就不能发生无因管理:管理人负有法定义务;管理人负有约定义务。

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当见义勇为满足无因管理的条件是,见义勇为就构成无因管理。以上律聊网小编整理了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的联系与区别、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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