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除名退伙财产怎么分

  2020-07-19   |   206人看过

一、被除名退伙财产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二、被除名有哪些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某一合伙人被除名时,一般是发生了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譬如合伙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补偿的损失等。合伙人的除名会牵扯到一系列的问题,稍微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纠纷。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咨询,请登录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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