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

  2020-07-19   |   204人看过

一、借款合同未到清偿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借款合同未到期的,一般不能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偿,但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丧失履行能力的,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银行提前还贷怎样计算利息

实际中的处理方式,你选择提前还贷的,银行从提前还款日以后就不会计算利息,贷款方只要把剩余的本金还清就可以,但是,此前的利息还得继续按贷款合同约定的计算。

确定提前还款的利息之后,实际中,你有下面两种方式还:

1、全部提前还款

你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先要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

不过,这个时候,银行那边就会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如果你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你要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就可以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2、部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全部提前还款,但是部分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款,且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不尽相同。

实际中,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合同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相应减少;

第二种方法为贷款期限缩短,按原贷款合同利率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

不过,具体的还贷手续因为各个银行规定不同而有差异,同时还因不同贷款手续也有所差异,就是说你贷车的跟贷房的是不相同的,建议可以带上身份证以及贷款合同到银行亲自咨询办理。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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