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

  2020-07-19   |   98人看过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中的通知债务人行为时债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债务人的必要条件,且通知应当室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而不是受让人发出。通知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必须要到达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买卖合同当事人没有签订合同,对何时付款也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确定付款履行期限,推定交货即时付款,故法院依法推定诉讼时效从交货的次日起计算。

以上是对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做补充、修改和撤回有哪些规定等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