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没欠条有录音可以吗

  2020-07-19   |   48人看过

一、别人欠我钱不还没欠条有录音可以吗

在个人债务纠纷中,如果债权人没有债务人写的欠条,有录音能证明债务关系的,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怎样的录音才有证据效力

关于录音证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也就是说对作为证据提交的录音证据资料被法院采信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条件一、提供录音证据的原始载体

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证据存疑,法庭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司法鉴定,对录音证据有无进行后期剪辑、有无增加、修改进行鉴定;对录音证据初始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对录音证据中声音进行同一性鉴定,以判定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客观真实。

条件二、录音证据不能有疑点

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条件三、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与录音证据相佐证

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三、个人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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