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隔离治疗可采取哪些措施

  2020-07-19   |   57人看过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疑似传染病人,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措施。故意传播病毒的,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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