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对于跨境融资的逆周期调控措施

  2020-07-19   |   83人看过

在人行最新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中明确了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而中国人民银行将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此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所谓逆周期调控措施,既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2012年4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决定组织开发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ross-borderInterbankPaymentSystem,简称CIPS)),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满足各主要时区的人民币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2015年10月8日上午正式启动。系统上线运行后,将大大提高跨境清算效率,标志着人民币国内支付和国际支付统筹兼顾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取得重要进展。

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及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建设独立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服务体系成为必然要求。业界普遍认为,CIPS的建立在顺应市场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在全球的使用,为其成为真正的全球货币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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