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020-07-19   |   94人看过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疑是医疗事故造成病人死亡的,临床诊断不能确定死因的,应在病人死亡规定期限内由医患双方共同或其中任一方提请尸检,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立即委托司法机关组织实施尸体解剖,并由司法机关出据尸检报告书。医患双方中任一方拖廷时间或拒绝尸检,影响对死因制定的,由拖延或拒绝方负责。

医疗事件发生后,医患双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申请方缴纳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对死因不明、有一方拖延或拒绝尸检者,可拒绝受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件发生后,原则上由医疗单位与病家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先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达成协议、共识则此案件到此结案。

医患双方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在规定时效内提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自提交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发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医患双方任一方起诉到法院,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受理。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发出后,医患双方有一方不服,应在规定期限内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即复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聊网相关律师。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