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需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2020-07-19   |   56人看过

离婚双方需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没有强制要求做财产公证,要不要做公证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离婚协议书不公证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有完全行为能力,

第二,离婚协议书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是否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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