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违法能否请求国家赔偿

  2020-07-19   |   408人看过

一、拆迁违法能否请求国家赔偿

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用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利,那么是可以向侵害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被请的机关在两个月之内没有答复,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法院判政府拆迁行政行为违法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一般在我们经办的案件实例中,不建议直接申请国家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而且需要员工举证。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2款规定:“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的,受害人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有权请求赔偿。”

二、国家赔偿的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这里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做出的有效行政决定的上一年,所以若某个行政决定做出后又在后来因为行政复议而更改的,则以后来的这个决定做出的年份的上一年为准计算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拆迁违法能否请求国家赔偿?面对拆迁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就违法的行为去追究对方法律责任,争取属于自己的赔偿,但争取国家赔偿难度会比较高。面对他人拆迁违法的行为之后该怎么样去维权,欢迎您找寻律聊网在线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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