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条件

  2020-07-19   |   97人看过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需要的条件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① 法人资格;

② 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③ 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④ 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⑤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报考城市规划师学历和工作年限的要求有哪些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因为在我国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所需要的条件还是比较多的,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地区开发和地方稳定的重视,当然,如果对于拥有资格但是却被拒绝进行工作的可以联系律师处理,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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