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2020-07-19   |   96人看过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聊网相关律师。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