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执行公务的治安管理会怎样
轻微的防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重者可上升到刑法进行处治。比如利用暴力等手段。
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如果存在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从重处罚。
阻碍执行公务的当事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点法律的代价,提醒大家在生活中最好是能不要去阻碍执行公务。关于阻碍执行公务的治安管理的具体情况跟相关的内容,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律聊网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