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堵小区门如何处罚

  2020-07-19   |   588人看过

一、业主堵小区门如何处罚

业主停车堵小区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面对纠纷,当事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途径去解决,如果采取封门堵路、拉横幅闹事等不理智行为进行所谓维权,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对恶意违法停车堵路行为从严处罚

小区道路属于公安交警管理的公共道路。车辆在居民居住区内通行已明确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该条例将单位院内以及居民小区内道路放在道路通行规定章节部分对机动车通行规定进行规范,实际上已将单位院内道路和小区道路明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意义上的道路,由公安机关予以管理。

小区大门作为连接小区内道路和小区外道路的连接点,属于现代城市车辆和行人出行的重要交通环节,已不容置疑,理应绝对禁止停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该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小区大门是小区车辆和行人的必经之路,用汽车堵小区大门的行为毫无疑问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属于恶意违法停车行为。据此,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指出堵门车辆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拒绝立即驶离的,应当当场予以处罚,并立即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小编提醒各位网友,遇到事情需要保持理智,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还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如果采取冲动的行为,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自己付出违法的代价。如果您需要更多帮助,请到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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