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次具体行政行为事实如何审查

  2020-07-19   |   47人看过

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法要求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事实的审查是进行证据审查,即通过证据审查判断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

相关法律知识:对行政行为事实问题的审查坚持合法性的标准,主要审查下列内容,行政主体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证据来源是否合法;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举证责任分配是否合法,对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等等。审查时把握三个规则,一是禁止主观臆断规则。即行政主体不得依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二是符合证明逻辑规则。即行政主体通过合法收集系列证据,应在遵循证明逻辑的前提下推论出法律事实作为行使行政权的依据。三是主要事实释明规则。即对足以影响行政行为性质,或影响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事实,行政主体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向行政相对人予以阐明。如果行政主体没有遵守上述原则,其所认定的法律事实法院不应支持。同时必须注意,认定事实时法院应结合具体行政案件涉及问题的性质,确立灵活的司法审查范围、程度标准,以期达到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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