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是调解书吗

  2020-07-19   |   131人看过

裁定书是调解书吗

不是,两者由不同部门制作,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出具,而裁定书是由仲裁庭或仲裁员制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民事裁定书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

8、中止或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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