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手段及建议有哪些

  2020-07-03   |   325人看过

利润操纵行为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运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实现利润的行为。在社会处于转型阶段,许多相关的法律、制度等体制还不健全成熟,企业利用制度上的漏洞操纵利润的风气越来越盛,歪曲了企业的盈利状况,隐藏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给授资者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它导致资本市场信任危机,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危害性极大。

一、利润操纵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领导为追求政绩而提高企业利润

由于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一般以一定的财务指标为基础,其中利润往往是最主要的财务指标。如利润的计划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销售利润率等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经营业绩的考核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因此为了业绩,企业难免要对利润进行操纵。

(二)企业为追求良好外在形象而虚增利润

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我国在加入WTO后,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尽量减少风险的需要,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信誉不足的企业。而资金是决定着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维护其在商业经营中的信用,一些企业便存在着虚增利润的现象。

(三)上市企业为了自身利润或大股东利益而夸大甚至编造虚假盈利

在我国,上市指标一直是一种稀缺资源,其壳资源价值连城,受利益驱动,便产生了利润操纵现象,其动机不外乎以下几种:

1.为获得股票发行资格。

企业首次发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最近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一些业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不进行利润包装而获得上市资格。

2.为了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

发行价格和配股价格,在其发行和配股额度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着募集资金的多少,因而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提高每股收益的发行价和配股价(每股收益的提高只有通过增加利润来解决)。

3.避免股票被摘牌。

按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证监会将会暂停其股票交易并限定限期消除亏损,如果限期内未能消除,其股票将被摘牌,终止其在交易所的交易。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会进行利润操纵。

(四)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便会隐瞒利润。但也存在着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了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而这部分所得税往往又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形式返给上市公司。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概述

对比新旧会计准则我们可以发现,作为“我国会计审计史上新的里程碑”的新准则在基本继承原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些改变势必会对企业会计活动产生深远影响。

(一)变更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14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现行准则中所允许的发出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的规定。从理论上讲,后进先出法是以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对发出存货按最近收进的单价进行计价,而期末存货则以以前收货成本计价的一种方法,其优点在于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可以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从而减少通货膨胀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给某些企业利用期末存货计价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而先进先出法则与之相反,存货成本是按最近购货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所以存货准则的变动对企业利用存货期末计价来操纵利润起到了很好的防范作用,另一方面,先进先出法比后进后出法显得更加合理,因为它遵循了时间上的一致性原则,能更准确的揭示某批产品的实际成本。

(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将给公司带来利润

原准则规定,支付的对价与重组债务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支付的现金与债务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非现金资产清偿的,债务人应将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债务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此次修订后,不仅支付的对价与债务的差额可以计入当期损益,而且通过评估等方式,可人为调高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价),将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转让收益”,由此,绩差公司或债务负担严重的公司可能通过债务重组行为调高利润。

(三)取消资产减值损失转回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新准则对企业资产减值的处理与旧准则的最大的不同在于:原准则对于资产的减值在计提以后的资产负债表日如有证据表明使资产减值的因素已不存在,可以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恢复其资产的价值;而新准则对于已提的资产减值,采取的是一分为二的态度,即对于一部分资产的减值还是采用旧准则的处理方法,允许恢复资产的原有价值,而对于另一部分资产的减值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种改变对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当一部分资产的减值不允许恢复时,就意味着企业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利用资产的减值对企业的利润进行操纵,因为企业如果在当期虚增了一部分的资产减值而导致了当期的利润的下降,却在以后需要增加利润时无法转回,企业就不会随心所欲地利用资产的减值来操纵利润,企业对资产减值的计提就会相对合理。

(四)资产计量从“历史成本”到“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充分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将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企业损益直接列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一项,说明今后的上市公司业绩不仅依赖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依赖于企业无法通过自身活动控制的市场环境。新会计准则之所以对这些交易或事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是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这些交易事项中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计价模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的缺陷,从而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经营业绩。

(五)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

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购建的固定资产、需要长时间购建或生产的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并且允许一般借款以平均利率进行资本化;同时规定在借款费用中应扣除用于短期投资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扩大,将直接影响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当期利润。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影响巨大,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对存货记账方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债务重组方法的调整。这三项规定使企业利润的计算方法发生变化,从而有可能导致利润的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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