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案管辖权是怎么回事

  2020-07-19   |   226人看过

纵火案管辖权是怎么回事

刑事犯罪的管辖一般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法院进行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更为合适的,可由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三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三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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