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融通资金

  2020-07-19   |   327人看过

融通资金是金融市场最基本的功能,金融市场是一个多渠道,多形式,自由灵活的筹资和投资的场所,它通过这个功能来有效的筹集和调剂资金,融资活动没有国籍地区之分,金融市场的存在,使得地区和地区之间国家和国家之间资金转移得以顺利实现。

银行融通资金的形式

1、再贷款

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称为再贷款。再贷款是商业银行除存款以外的重要资金来源。再贷款是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途径。国外再贷款一般是抵押贷款,通常用于补充法定准备金不足和资产的临时调节,不能用于放款和证券投资。我国的再贷款主要是信用贷款,分为基数贷款、年度计划内贷款和临时性贷款。

2、再贴现

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在贴现买进尚未到期的有价证券(如期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后,为了应付短期资金需要再向中央银行贴现以融通资金的行为。再贴现具有结构调节效果、借款成本效果,利率一般低于对商业银行再贷款的

3、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证券

公开市场业务是各国中央银行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一方面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也为金融机构通过出售其持有的国库券等合格证券换取资金提供了可能。

融通资金职能的介绍

是指信托机构通过办理自身业务所起到的融资及金融服务职能。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伴随着货币资金的融通。融通资金职能是指信托业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赋有调剂资金余缺之功能,并作为信用中介为一国经济建设筹集资金,调剂供求。由于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财产有相当一部分以货币资金形态存在,因此对这些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就必然伴随着货币资金的融通。

表面上看信托业的这一功能与信贷相似,但实则有质的区别:在融资对象上信托既融资又融物;在信用关系上信托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多边关系;在融资形式上实现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托成为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点。融通资金的职能是通过保险人的资产业务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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