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2020-07-19   |   122人看过

据称,**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

早先,公安局已对李-静所涉合同诈骗案开展侦查,而血本无归的投资人,已将该营业部团团包围。

据曾拿到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三方分别为投资人、李-静(代持人)、**证券(监管方)三方签订,基金名称为“新三板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12日,承诺收益为12%,合同后盖有**证券公章。

表面上,这份合同看上去比较“规范”,但对基金或新三板稍有了解的人,看到以上任何一个条款,便能识破这完完全全是一大骗局。**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弛对此做出了解答,新三板圈的对该事件的漏洞逐一进行识破。

漏洞1无管理人、无托管方、未登记备案你买的是基金吗?

在拿到的这份“基金委托理财协议”上,并没有注明“新三板投资基金”的管理方,即基金公司的名称。投资人凭李-静的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后盖的公章判断,该基金由**证券发起成立。但实际上,券商并没有直接发起基金的权限,基金只能由基金公司发起。券商若想成立基金,也只能由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人员、风控等完全隔离。因此,但看这只基金由**证券发起这一点,便应该意识到,你买的很可能是一只“假”基金。

更重要的是,这只基金竟然没有托管方!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交由第三方托管,这样才能确保投资人的钱不会进入基金管理方腰包,从而保证资金安全,托管方一般为银行、证券公司。再来看这只基金,只字不提托管这回事,连“基金”这个名称都不配叫。

谨记:所有基金公司必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基金公司发起的所有基金,也要在募集及募集完成后,在基金业协会分别进行备案。投资人要想识别一只基金的“真假”,只需到证券业协会官方上查询便可知道。如果说基金在前期宣传期尚未进行备案的话,所属基金公司也一定查询的到。

漏洞2存续期3个月,新三板基金没这么短的!

此款基金约定的存续期为3个月,这在新三板市场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新三板更接近于“一级半”市场的功能,投资者出钱买一家公司股权,通常长期持有,获取公司高成长及交易所带来的分红和溢价收益。

由于新三板流动性不高,买到股票后短时间内很难找到买家,未了出现防止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新三板基金的存续期一般都较长,一般为三年,甚至五年,最短的也要18个月。且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一般基金管理方都会设定灵活存续期,如“3+1”“3+2”等,也就是说,三年到期后,管理人可在1年之内自行决定该基金是否终止。连退出期都长达一年,可见3个月存续期的新三板基金,必定是一个骗局。

谨记:存续期较短的新三板基金风险较高,买前请三思。如果一定要买期限较短的产品,也应该先明确这款基金的投资方向:如果是明确投资于一只或多只已挂牌公司的股票,还尚可考虑,因为已挂牌公司流动性相对较好,退出较容易。而市面上常见的新三板基金,多数并没有约定明确约定投资哪只股票,仅是泛泛地说投资于拟挂牌企业、上市企业定增等等,也就是“非定向型”产品,此类产品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很难在短期顺利退出,因此更需警惕。

漏洞3约定12%收益,收益只能预计,不能承诺

新三板基金是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只能提供预计收益,但不能承诺保本,更不能承诺收益率。通常,新三板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是,若年化收益低于某一比例,如10%,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若年化收益在10%以上,则收取20%报酬。

不过,也有一种例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分级基金”。此类基金分优先级、劣后级两类产品,优先级投资人可享受固定年息,但一定会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收益分配等作出约定。

谨记:除非你买的是分级产品,新三板基金没有保本、承诺收益这一说。

漏洞4将资金交由他人代持,变相拉高投资风险

这份被曝光的合同约定,投资人出资700万,交由李-静代持。应注意,“代持”此举本身就伴有高风险,投资人的钱交由他人代为运作,无论是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还是投资于基金,自身的权益都难以保障。

而代持行为在新三板更应该警惕,这是因为新三板投资于中小企业股权,风险较高,因此监管层对个人投资者设立了500万元的门槛,为的是防止风险外溢。借助基金投资新三板门槛相对较低,但也至少需要100万。而代持意味着投资人可以越过这一道防线,几百人拼拼凑凑,一人只需出几万元交由代持者便可成功投资。这就相当于变相降低了投资门槛,同时抬高了投资风险。将本来应由高净值人群承担的风险,扩散到工薪阶层,甚至低收入人群,后果不可想象。

谨记:新三板投资风险高,不具备100万资产的小散,切忌钻空子,否则很可能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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