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学生是否需要为受害者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2020-07-19   |   136人看过

施暴学生是否需要为受害者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暴的学生是需要对受害的死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超过14周岁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满14周岁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并且施暴者会被劳动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面对校园欺凌,教师该怎么做

1、在暴力事件未发生前进行预防

不论我们的应对措施是有多么的到位、多么的成功,都不如将校园霸凌事件预防在萌芽状态。日常教学应对给孩子们讲述校园霸凌的危害,让可能成为施暴者的学生得到警示,使可能成为受害者的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2、预防手段可以采取多样化

建议各位教师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上要重视,不要以为自己的学生不会做出那么恐怖的事情。可以带孩子们去参观少教所,可以让他们观看校园暴力事件的案例视频之类的。

3、级确定多名班情联络员

教师不可能将全部时间都和自己的学生们进行相处,要想避免校园暴力事件,还是需要学生群体中有人监督、观察可能存在发生暴力事件的现象,及时跟老师汇报。或者在暴力事件发生后这部分班情联络员能够第一时间告知教师具体情况。

4、多了解班级情况,鼓励学生们团结

一个班级之所以会出现霸凌事件,和班级的团结与否有很大关系,教师应该多关心班级的团结问题,让班级的凝聚力加强,孩子们团结了自然就不会出现矛盾,班级就和谐了。

5、当暴力事件出现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程序走,切勿隐瞒

很多教师怕暴力事件一旦报告了,就会影响到个人的发展问题。正是教师的这种态度让施暴方肆无忌惮,让受害方倍感屈辱。当暴力事件严重的时候如果教师故意隐瞒还涉嫌违法,如果被媒体曝光了更是容易饭碗不保。所以,不论站在何种角度上,按程序走才是最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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