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2020-07-01   |   122人看过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1、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2、出卖方须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此,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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