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的房买卖法律认可吗

  2020-07-01   |   387人看过

自建的房买卖法律认可吗

没有法律保护,属于违规建筑,不能够等级物权,按照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只能法定不能创设不能够登记并宣示物权的建筑物是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的。

1、房屋的买卖必然涉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有关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允许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民事主体。

3.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市民出售,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4.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5.国发2007,71号第二条又一次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土地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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