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可解除合同吗

  2020-07-19   |   153人看过

一、商业贿赂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以商业贿赂的形式签订时,合同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设定的解除条件。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这是合同法律的重要原则。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合同才得以解除,否则便是违约。

违约是不守信、无故违反合同,是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不履行,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也不享受合同解除后法律给予的适当保护。

也就是说,违约和合同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稍后细论之。

(二)合同解除必须有意思表示。

合同解除的条件回答的是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具备了解除条件的合同,一种情形是相关当事人即获得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依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合同,但是,具备解除条件的合同并不自动、当然解除,如果解除权人不做表示,合同依然具有约束力。欲使具备解除条件的合同实现解除,相关权利人应向对方做出意思表示,即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这种解除可以称为通知解除。

另一种情形是协议解除,即双方重新协商一致,以一个新的合同消灭一个在先的合同,与前述单方解除不同:单方解除的依据来自法定或约定的原因,合同效力之消灭完全是基于解除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故解除权属于形成权。

三、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之缺陷。我国《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规定主要包括第一百六十三条和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三百八十六条和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第三百九十条、第三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经营者对一些既不属于公司、企业,又不属于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如个人合伙、民间协会)行贿时,则刑法并没有对其规定相应的罪名,从而出现了刑事立法上的真空,无法对此种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2)行政责任欠合理。根据《禁止商业贿赂规定》,对商业贿赂行政处罚主要有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两种方式。1.没收违法所得。在实践中,对于违法所得利益的计算不好操作,对于受贿一方来说,其收受的金钱、财物等易于折算成现金价值,而对于其他非财产性贿赂则不好计算其价值,如性服务等;对于行贿一方来说,其违法所得有时并不直接体现为直接现实的经济利益,在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商业贿赂获得了一种市场准入资格或者某种商业机会,而对这些违法所获得的利益也不好评价为现实价值。2.罚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商业贿赂的情节处1万~20万元的罚款。

(3)民事责任之不足。商业贿赂行为侵害的是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竞争权或公平竞争权, 商业贿赂行为人在攫取市场推销自己商品的同时,使遵纪守法不搞商业贿赂的经营者难以进入市场或丧失了市场,使这些合法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了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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