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瑕疵产品可以拒绝付款吗

  2020-07-19   |   148人看过

收到瑕疵产品可以拒绝付款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收到瑕疵产品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是有权退货和拒绝付款的。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作用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波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有不少内容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等,但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的消费者权益受损害的问题,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确的规定。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用义务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从而建立并维护经营者之间平等、有序的市场竞争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与消费者发生交易关系时应当承担九项义务,其中包括:保证其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义务等等。促使、监督经营者履行上述义务,便能有效地排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各种不正当行为,上述种种制度和措施,既为经营者的行为提供了规范和模式,又指导消费进一步趋于合理与科学,从而给予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以有序性和稳定性。

(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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