莴苣种子经营部被起诉后该如何应对?

  2020-07-19   |   116人看过

问题:

我们种子经营部06年秋向农户出售莴笋种子结果现在农户的莴笋出现空心情况农户向县农业局提出鉴定鉴定结果是"种性问题".但这个鉴定我们觉得没有考虑到今年冬天的气候情况,该种子包装上写有"寒冷季节播种",而今年这边冬天却是暖冬,我们觉得跟天气也有很大的关系啊.而且该莴笋种子是直接来自四川某种子公司我们经营部多年来一直在那边购买莴笋种子,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一贯的种子质量绝对可以保证.我们也联系过那个种子公司,他们给我们开了证明,证明我们那批种子是向他们购买的,并证明他们的种子没有问题.卖给该农户的这批我们一共进货是50包,卖给该农户32包,其他十几包没有听说过有问题,也记不得卖给谁了,说不定是小面积,农户觉得有点问题也就算了,这个我们也不清楚.1.我们可不可以就"天气原因导致莴苣空心"避免责任?2.就算真的是"种性问题",是不是由我们种子经营部向农户作出赔偿?那我们经营部本身没有做假种子什么的违法行为,我们的名誉和损失怎么办?

答复:

你好,农业局这个鉴定还是有一定效力的。你们可以向农户和农业局说明情况,要求走司法程序,然后你们再找一家大点的单位做一个鉴定,这样才能最终确定你们是否赔偿。农业局如果不同意,裁决你们赔偿的话,也可以把农业局的裁决告到法院,要求重新鉴定。你们不走以上的程序,那么就要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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