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批试行消费维权赔偿先付制度

  2020-07-19   |   110人看过

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一般的维权步骤是步骤:与卖方进行协商、交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然后再赔偿。但是若赔偿先付有可能吗?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工作部署,在消费维权“五进”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督促引导经营者推行赔偿先付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有61家企业试行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主要集中在超市、商场、装饰城等较大规模商业企业。下一步,各区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试点企业的业务指导,发挥试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范围,更好地推动制度落实,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